建築施工必須合同備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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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築施工必須合同備案嗎?

建築施工必須合同備案嗎?

建設工程合同必須備案。

法律對於建設工程合同的備案有具體的規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47條規定:“訂立書面合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由此可知建設工程合同的備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內到指定的部門備案。備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幾項:

1、網上申報。上首先承包人登陸政府入門網站,然後在建設工程合同備案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合同備案網上申報,根據合同的具體性質、內容在對應的合同備案表中填寫相關信息,打印出帶條型碼的合同備案表。

2、辦理備案手續。合同當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合同備案管理機構辦理合同備案手續。

3、正式簽發合同備案表。備案機構審核合同當事人提供的合同備案資料,符合要求的,加蓋合同備案專用章。

二、建築工程合同備案需要提交的資料有哪些?

1、《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的,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4、承包人為外地企業的,應提交承包人資質證書以及項目經理(建造師)資格證書複印件(核原件

5、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文件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複印件(核原件)

6、非招標工程,應提交經註冊造價工程師簽字,並加蓋註冊執業專用章及編制單位公章的工程預算書原件,同時需提交該註冊造價工程師註冊證複印件。政府投資工程(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祕密的工程、應急建設工程和搶險救災的建設工程)還需提供審計專業局出具的審計報告複印件。

綜合上面所説的,建築施工合同需要在雙方協商好之後才能簽訂,但合同一旦成立那麼就需要在簽訂之後的七日之內到當地的旨定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其目的性也是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權益,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諮詢一下,這樣才不會讓自己的利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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