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備案的必要要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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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合同備案的必要要件是什麼?

施工合同備案的必要要件是什麼

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施工單位在工程完成後對施工質量進行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並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工程報告應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3、對於委託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並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相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4、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檢查,並提出檢驗報告。檢驗報告應經該項目的勘察、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勘察、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5、有完整的技術檔案盒工程管理資料。

二、施工合同備案辦理程序是什麼?

1、施工合同到工程所在地政務服務中心建委窗口登記領取辦理合同備案表格。

2、按目錄準備相關資料及刻電子數據光盤。

3、提交資料給政務服務中心建委窗口。一般只要資料齊全且符合要求。3個工作日內就可以辦理好合同備案。

三、建築工程合同備案需要提交的資料有哪些?

1、《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的,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4、承包人為外地企業的,應提交承包人資質證書以及項目經理(建造師)資格證書複印件(核原件);

5、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文件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複印件(核原件);

6、非招標工程,應提交經註冊造價工程師簽字,並加蓋註冊執業專用章及編制單位公章的工程預算書原件,同時需提交該註冊造價工程師註冊證複印件。政府投資工程(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祕密的工程、應急建設工程和搶險救災的建設工程)還需提供審計專業局出具的審計報告複印件。

是不同的施工行為所認定的備案情況也是不一樣的,當事人應當在簽訂了合法有效的施工合同後向上述部門申請備案處理。

在建設施工建設中工程承包商要簽訂工程施工合同,並且在施工工程合同簽訂的一個星期內,攜帶工程施工合同以及備案所需的材料提交給工程所在地的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的手續,經過主管部門的審核,符合條件的就會在三天之內辦理好合同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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