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高温津貼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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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國家政府制定的高温補貼政策出台以來,我國各省市在日常生活當中,到了夏季以後,針對各用人單位發放高温補貼,也是加大了監督力度。所以就目前的情況來説,每年到了夏季幾乎達到標準的勞動者都可以領到高温補貼。下面小編將為大家介紹的是,浙江省高温津貼是怎麼規定的?

2021年浙江省高温津貼是怎麼規定的

一、浙江省高温津貼是怎麼規定的?

浙江高温補貼發放標準:每人每月225元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發佈通知,要求企業要進一步增進對職工的關愛,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切實減輕高温工作環境下職工的勞動強度並適當增加休息時間,為職工提供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切實改善職工生產生活條件。要嚴格執行高温津貼發放有關規定,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

二、高温補貼哪些人可以領?

判斷是否屬高温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衞工人、户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後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裏面若温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温補貼。

如果職工和用人單位對是否應發放高温補貼存爭議,則可申請勞動仲裁,同時“誰主張誰舉證”。

、高温補貼的其他福利

1、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四、高温補貼可以用實物代替嗎?

---不可以

1、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 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補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2、高温天氣是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發佈的日最高氣温35℃以上(含35℃)的天氣,按照規定,高温補貼支付標準為每人每工作日8至10元, 高温補貼應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給勞動者,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若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未向勞動者發放高温補貼, 將受到嚴肅查處;從事高温作業的勞動者未領到高温補貼,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以上資料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浙江省高温津貼是怎麼規定的全部內容。我們可以看出,浙江省人民政府規定的高温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25元,另外,其實高温補貼的具體金額,並不是説永遠都是一成不變的,可能到了適當的時間以後也會對高温補貼的金額進行調整。高温補貼必須是現金形式,不能通過其他福利和實物進行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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