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沒走程序讓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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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沒走程序讓上班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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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沒走工傷程序可以直接鑑定嗎

鑑定結果會被保險部門和用人單位不予認可。所以還是按程序到指定地方鑑定。1、《工傷認定辦法》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2、《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規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提前通知工傷職工進行鑑定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材料。工傷職工應當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現場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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