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沒有籤合同要走不給工資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9W

公司不給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給付勞動者工資,肯定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舉報,讓勞動部門介入此事。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經濟補償金,所拖欠工資等。
但是勞動者在起訴單位時,因為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所以無法明確勞動關係。勞動者需要主動去收集證據材料,證明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只要證明雙方之間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都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以及被拖欠的工資。
從勞動者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上班沒有籤合同要走不給工資怎麼辦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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