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申報工傷員工不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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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申報工傷員工不申報表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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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工傷申報表格怎麼填寫


1、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體工整清楚。 2、申請人為用人單位或工會組織的,在名稱處加蓋公章。 3、登記號由受理工傷認定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填寫。 4、發生事故時間一欄,職業病者,按職業病初次確診(鑑定)時間填寫。 5、工種(職業)一欄,企業職工填寫工種(或工作崗位)類別,事業單位職工填寫職業類別。 6、受傷情況一欄,應寫清事故經過、地點、當時所人事的工作、原因以及傷害部位和程度。職業病患者應寫清從事何種工種有害作業、起止時間、診斷機構。 7、診斷結論一欄,填寫初次診療的醫療機構作出的診斷結論。對於工傷認定申請時初次診療仍未出院的,為入院診斷結論。職業病的,填寫職業病名稱。 8、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應當提交合法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職工受傷害時初診診斷證明書,或者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受傷害(或患職業病)職工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或其他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受傷害職工的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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