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職工要去哪裏做工傷鑑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8W

在我國職工要去哪裏做工傷鑑定?

各級黨委政府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決策部署的時候,在工作過程當中應該高度注重企業的用工安全問題,而且職工在工傷維權方面遇到的困境有關政府要給予一定的幫助。關鍵是工傷認定及工傷鑑定的這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識還是有的宣傳的。因為有些職工自己並不瞭解在我國職工要去哪裏做工傷鑑定?

一、在我國職工要去哪裏做工傷鑑定?

員工要做工傷鑑定,應先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然後再到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具體地址可以諮詢勞動局)申請工傷傷殘鑑定。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

二、工傷傷殘鑑定申請應提交哪些資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2、填寫XX市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申請表一份。

3、申請人為工傷職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一份;申請人為工傷職工近親屬的,提供近親屬關係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應提供單位設立批准文件和複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一份以及單位的授權委託書(加蓋單位公章)。

4、工傷職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張。

5、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書。

6、住院病歷及相關檢查報告。

7、交納鑑定費300元。

三、工傷鑑定費用該誰承擔?

因工負傷、患職業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申請的,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支付;由被鑑定人申請的,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在申請時預付,如經鑑定結論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及以上的,鑑定費用應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負擔。沒有單位的,鑑定費用由個人負擔。

重新鑑定的鑑定費用,由申請方預付。重新鑑定結論與原鑑定結論相符,鑑定費用由申請方負擔。重新鑑定結論與鑑定結論不相符,鑑定費由原鑑定機構負擔。

因傷情病情變化要求再次申請鑑定所需的費用,由申請方負擔。

工傷鑑定都是由市級以上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開展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具體地址職工本人或者家屬可以先到當地的勞動局問詢清楚。也就是工傷鑑定也不是我們可以隨便到醫院就能完成的,並且大家要注意,工傷鑑定的前提條件是工傷認定結束並且病情穩定之後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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