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下班途中工傷新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3W

一、上下班途中工傷新規定是什麼?

2021年上下班途中工傷新規定是什麼?

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3、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工傷的範圍有哪些?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三、寫工傷申請書注意事項有哪些?

1、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體工整清楚。

2、申請人為用人單位的,在首頁申請人處加蓋單位公章。

3、受傷害部位一欄填寫受傷害的具體部位。

4、診斷時間一欄,職業病者,按職業病確診時間填寫;受傷或死亡的,按初診時間填寫。

5、受傷害經過簡述,應寫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時所從事的工作,受傷害的原因以及傷害部位和程度。職業病患者應寫明在何單位從事何種有害作業,起止時間,確診結果。

6、申請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應當提交受傷害職工的居民身份證;醫療機構出具的職工受傷害時初診診斷證明書,或者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職工受傷害或者診斷患職業病時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勞動、人事關係的證明。

綜上所述,員工在單位幹活發生事故屬於工傷,如在上下班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符合條件的也能認定工傷。最新規定中對上下班途中合理路線進行了更詳細規定,明確員工在合理時間往返單位宿舍和單位、合理時間往返工作單位和子女居住地等,發生交通事故可以認定工傷。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