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上下班途中工傷新規定是怎麼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2W

一、認定上下班途中工傷新規定是怎麼樣的?

認定上下班途中工傷新規定是怎麼樣的?

1、職工上下班途中,如果受到的傷害是發生在合理時間並且在合理路線的情況下,則屬於工傷認定的範圍:“合理時間”是指具有正當性理由的時間,如加班、堵車、等錯過交通高峯後再回家;“合理路線”是指具有合理目的為上下班日常的路線,如下班順路買菜、前往父母或子女居住地等;

2、職工如果因工外出從事與工作、指派學習、開會等與工作有關的活動期間受到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但如果單位派遣外出途中,從事與工作無關的的人活動,則不應認定為工傷,比如派遣外出後去旅遊、與朋友聚餐等則不應認定為工傷。

二、哪些情形可以認定為工傷?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三、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程序要怎樣走?

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後,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註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

1、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係證明;

2、《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3、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

4、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敍述事故發生經過);

5、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

6、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

7、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傷員工委託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上下班途中只要不偏離路線,而且也在合理的時間之內,發生交通事故那麼就可以被認定為工傷;同時還要確定這起事故自己不會佔主要責任和全部的責任,那麼就可以獲得認可,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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