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報銷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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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傷報銷流程是怎樣的

工傷報銷流程是怎樣的

1、發生工傷24小時內要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送工傷報告表。

2、發生工傷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之日或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科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3、工傷保險報銷所需材料:工傷認定決定書(過行政複議期後、發票原件(本人簽字)、 費用明細、住院病歷、門診病歷要求原件、複印件、工傷待遇審批表、工傷職工如果放棄傷殘等級鑑定、需本人書寫放棄傷殘等級鑑定聲明。

二、工傷死亡賠償金誰出

1、 正常情況下的賠償主體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亡事故中的賠償主體是社會保險機構,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賠償主體是用人單位。

2、 由交通事故引發的工傷事故的賠償主體

(1)交通事故賠償已給付了醫療費、喪葬費、殘疾用具費、誤工工資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待遇。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先期墊付有關費用的,職工或其親屬獲得交通事故賠償後應當予以償還

(2)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低於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由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補足差額部分。

(3)由於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傷害職工不能獲得交通事故賠償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給與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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