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復發引起的二次勞動能力鑑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6W
工傷復發引起的二次勞動能力鑑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工傷復發引起的二次勞動能力鑑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工傷認定決定書》和初次《傷病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原件及複印件;

2、簽收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送達回證》原件及複印件或者《複查鑑定補材通知書》原件;

3、申請舊傷復發複查鑑定的報告和相關病歷等證明材料;

4、發生工傷後首次就診病歷、與該次工傷相關的住院資料及其後所有門診病歷(原件及複印件);

5、首次及其後複查的各項影像學檢查(如X光、CT、MRI等)報告單(原件及複印件);

6、被鑑定人身份證複印件。

二、申請勞動工傷鑑定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1、首先需要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獲得賠償的前提。

2、填寫一份工傷申請表,準備好身份證複印件和疾病證明書。

(1)如果單位同意工傷就請法人在相關位置簽字,蓋單位公章。待社保工作人員調查後出工傷認定書。如認定為工傷,就可報銷相關治療費用。

(2)另外一種是單位不同意認定工傷,則由被申請單位提供不是工傷證據,社保機構會根據被申請單位提供證據認定是否是工傷。

(3)還有一種情況老闆就是根本不認自己是他的工人,就要先請自己收集有僱傭關係的相關材料,再提起勞動仲裁,根據仲裁結果再到社保相關機構做工傷認定。

3、認定工傷後應當評殘疾等級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這是計算賠償數額的依據。

4、如果加工廠仍不賠償,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請求,由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裁決雙方當事人不服裁決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進入兩審終審的訴訟程序。

5、計算賠償數額時都要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按照傷者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和全省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計算數額。

因工傷復發引起的二次勞動能力鑑定是需要向當地的勞動部門提出來,同時還需要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只要鑑定部門受理自己的請求就會給予一個合理的鑑定結果,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會多諮詢一下,按法律所規定的流程來,這樣才能獲得相關的工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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