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待遇補償需要什麼資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1W

一、申請工傷待遇補償需要什麼資料?

申請工傷待遇補償需要什麼資料

1、工傷認定受理書。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傷殘鑑定意見書。

4、診斷證明書。

5、醫療發票及清單。

6、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

7、申請人銀行存摺或卡複印件。

二、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的;

(三)拒絕治療的。

三、未買工傷保險公司拒絕支付工傷賠償的仲裁流程是什麼?

1、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説明理由。

3、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於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4、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5、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後應當製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事實上,申請工傷待遇需準備的材料也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工傷認定書是必不可少的材料,不是工傷事故是不能享受工傷待遇的。另外,當事人拒絕接受治療的、或者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的,均不能工傷待遇。公司沒有給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的,應該由公司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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