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北京工傷保險待遇認證都需要哪些資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W

申請北京工傷保險待遇認證都需要哪些資料?

我們大部分公民都享有工傷保險待遇,但是真的發生了意外時,我們應該怎麼做?那麼申請北京工傷保險待遇認證都需要哪些資料?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公民需要提供相關的勞動合同以及還有一些其他的材料才能獲得工傷保險賠償。詳細內容請看下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認證對象須憑户口簿、身份證、市民卡到居住地的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進行資格認證;對於居住異地者,南京市工傷保險結算管理中心將郵寄《南京市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異地領取資格認證通知》,認證對象持《通知》到現居住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公安機關核查,並用掛號信將《認證回執》寄至南京市新街口郵局社會化發放處進行資格認證。凡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認證的人員,從今年7月起定期待遇暫停發放,將在補辦資格認證後次月恢復發放。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1.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2.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去工傷職工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

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不給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自己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4.因為各地區在具體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議在申請前撥打電話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工傷待遇分為醫療待遇和傷殘待遇。人保局做了工傷認定之後,員工享有最高12個月的停工留薪期,這個期間內進行治療原工資待遇不變,另外享受保險報銷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康復費、護理費等等。時間超過了,員工自己不願意配合做傷殘鑑定也不申請延長上述的期限,員工停止享受工傷待遇。

本篇文章講述了工傷保險的待遇是怎麼樣的,最主要的還是介紹了,申請北京工傷保險待遇認證都需要哪些資料,我們讀者在看過了這篇文章之後,就能知道了,在申請認證之前需要準備哪些材料,這也算是為讀者做了一些準備。不至於會手忙腳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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