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非工傷死亡待遇有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1W

一、惠州市非工傷死亡待遇有什麼?

惠州市非工傷死亡待遇有什麼?

非工傷死亡,其遺屬可以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並且其社保中的個人賬户餘額可以由其繼承人繼承。至於具體的待遇標準則按照各省的規定來執行。

非工傷死亡賠償的待遇是:喪葬費用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2個月;一次性救濟金直系親屬一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兩人為本人工資的9個月;三人及以上,為死者本人工資的12個月工資。

工人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二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付給供養直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到十二個月。

二、在惠州認定工傷後多久賠償?

(一)領取到傷殘鑑定結論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可以申請領取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者可以將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資料交給用人單位,然後由用人單位代為到勞動部門工傷保險賠償窗口申請領取,然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結清所有補償金和工資。

(二)可以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先於用人單位協商領取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然後由公司出具各種證明材料,再配合工傷認定書、鑑定結論書等材料,到勞動部門工傷保險賠償窗口申請領取其他一次性工傷保險待遇。

三、工傷死亡賠償金多少?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非工傷死亡可以獲得喪葬費,受工傷的員工,需要先進行工傷認定,確認勞動能力,才能獲得賠償,賠償的標準與員工的工傷等級密切相關,工傷員工在法定的醫療期內,單位不能跟員工解除勞動關係,還要跟平時一樣,給員工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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