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 多歲 工傷認定可以申請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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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 多歲 工傷認定可以申請麼?

按照勞動法規定,男性職工年滿六十歲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退休金。可是現在仍然有很多單位聘用六十多歲的人勞動,這種情況也比較常見。像年齡大的職工發生人身傷害的概率比較大,那麼,六十 多歲 工傷認定可以申請麼?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一、六十 多歲 工傷認定可以申請麼?

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未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的用人關係為勞動關係,屬於《勞動法》調整範圍。用人單位聘用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傷亡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條、第61條等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受聘於現工作單位,現工作單位已經為其繳納了工傷保險費,其在受聘期間因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工傷認定的程序是什麼?

1、申報

(1)單位申請

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後,用人單位應當立即向當地勞動保障保障行政部門和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告,並填報《事故傷害報告表》。同時,應在傷亡事故發生或職業病確認診之日起30日內填表寫並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和首診病歷本、旁證材料、身份證等有關材料。

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提交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

(2)職工或直系親屬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申請認定的,職工或直系親屬可在傷亡事故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受理

如職工或其直系親屬的申請超過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轄權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如申請材料不全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當場或在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3、調查

對職工或直系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發出《工傷認定協查通知書》,要求單位提供相關材料,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如實提供情況和有關證據,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能提出相反證據的,視為對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供的證據材料無異議。

如有需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有關單位和個人應據實提供情況和有關證據或證據線索,參保單位有意隱瞞傷亡事故真相,提供虛假證據或數據等材料以及拒絕配合事故調查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各項費用,轉由用人單位負擔。

4、認定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內做出認定結論,開出《工傷認定結論書》。工傷認定結論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送達用人單位和職工或其直親屬,並抄送工傷保險經辦機構。

綜上所述,根據最高法有關解釋,單位聘用離退休人員參加勞動的,六十 多歲 工傷認定可以申請,適用於工傷保險條例。受傷人員申請工傷認定,可以由單位申報,也可以自己處理。申請的時候,要帶好相關資料。當地勞動局受理的,會在兩個月內出具工傷認定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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