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書是單位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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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書是單位出嗎?

勞動者如果在勞動過程中因為工作原因受傷,或在上下班途中遭到車禍等意外都可以算作是工傷。勞動者發生工傷是可以由工傷保險賠償相應損失的。 不過在此之間,勞動者應進行工傷認定,並根據工傷認定書獲得賠償。那工傷認定書是單位出嗎?一起通過下文來了解一下吧。

一、工傷認定書是單位出嗎?

工傷認定書是指職工因工受傷後,經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認定後出具的法律文書,以此證明該職工是因工受傷。想得到工傷認定書需先到當地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認定書也由勞動部門的工傷認定科出具,不是由單位出具。

二、工傷認定的流程

1、單位申請

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後,用人單位應當立即向當地勞動保障保障行政部門和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告,並填報《事故傷害報告表》。同時,應在傷亡事故發生或職業病確認診之日起30日內填表寫並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和首診病歷本、旁證材料、身份證等有關材料。

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提交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

2、職工或直系親屬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申請認定的,職工或直系親屬可在傷亡事故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受理

如職工或其直系親屬的申請超過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轄權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如申請材料不全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當場或在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4、調查

對職工或直系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發出《工傷認定協查通知書》,要求單位提供相關材料,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如實提供情況和有關證據,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能提出相反證據的,視為對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供的證據材料無異議。

如有需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有關單位和個人應據實提供情況和有關證據或證據線索,參保單位有意隱瞞傷亡事故真相,提供虛假證據或數據等材料以及拒絕配合事故調查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可以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各項費用,轉由用人單位負擔。

5、認定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內做出認定結論,開出《工傷認定結論書》。工傷認定結論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送達用人單位和職工或其直親屬,並抄送工傷保險經辦機構。

許多勞動者對於與工傷有關的相關規定都不太瞭解,所以才有工傷認定書是單位出嗎這樣的疑問。事實上,工傷認定是由勞動保障部門進行的,所以工傷認定書也由該部門出具。工傷認定書上會註明該勞動者是否符合工傷標準,它一般會在15天內出具,如果有特殊情況也會延長至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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