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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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

不管是用人單位申請進行工傷認定,還是有受傷職工個人提出申請,此時都需要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才行,並且由於當事人身份的不同,此時需要提供的認定材料也不太一樣。那其中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

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後,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註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

1、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係證明。

2、《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3、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

4、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敍述事故發生經過)。

5、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

6、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

7、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傷員工委託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二、未及時申請工傷認定怎麼辦

(一)遲認定單位要埋單

社保部門指出,逾期申請既不予認定又要自己承擔費用。

工傷申請有時間限制,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於24小時內通知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及其參保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並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方可報銷費用。未按上述時間辦理的,相關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

(二)認定申請一年內提出

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認定申請必須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提出。

(三)60日內會給出回覆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及其所在單位。

雖然很多時候申請進行工傷認定都是由所在用人單位進行的,但也有可能遇到單位不積極申請的情況,此時為維護受傷職工的合法利益,法律方面就會允許受傷職工個人或其直系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具體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上文中已經作出了介紹,各位可以適當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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