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個人申請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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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個人申請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從法律中規定,除了用人單位可以申請進行工傷認定外,作為受傷的勞動者及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其實也是有權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只不過此時申請認定的主體不同,也就導致了實際需要提供的材料不一樣。那麼其中工傷認定個人申請需要提供什麼材料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工傷認定企業申請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發生員工傷(亡)事故後,應在 24 小時內口頭或電話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註冊所在地的勞動保障局報告,並在 15 日內提交書面報告。用人單位應在發生員工傷(亡)事故後 30 日內提交《海東地區企業勞動者工傷認定申請書》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辦理工傷認定應向海東地區勞動保障社保科提交以下材料:

( 1 )用人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事業單位法人代碼證複印件)

( 2 )工傷事故發生情況的書面報告;

( 3 )《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 4 )員工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 5 )員工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如勞動合同等);

( 6 )傷(亡)人員初次治療的診斷書、病歷原件及複印件;

( 7 )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

( 8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上下班交通事故的);

( 9 )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工傷認定個人申請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後,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註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

( 1 )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係證明;

( 2 )《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 3 )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

( 4 )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敍述事故發生經過);

( 5 )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

( 6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

( 7 )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 8 )受傷員工委託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這也是當事人需要區分清楚的。另外,由於申請主體的不同,也導致了具體認定的時效要求不一樣。其中企業申請認定時效比較短,一般為事故發生之後的30日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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