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單位申請工傷行政複議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2W

一、北京單位申請工傷行政複議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北京單位申請工傷行政複議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1、收到工傷認定相關文書60日內向上一級社會保險行政機關或當地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機關5日內審查是否受理,60日內審理完畢。個人申請工傷認定行政複議所需資料:行政複議申請書(一式三份),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書複印件、員工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員工提交新的證據材料(支持員工本人觀點的,且之前工傷認定時未提供的材料);若是由單位申請行政複議,還需提供單位的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委託書原件。

2、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

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來確認。

二、工傷認定期限是多久

1、工作中事故發生後,單位應在30日內(時限)申請工傷認定,超過30天不超過1年(時效)單位也可申請,但工傷認定之前的費用由單位承擔。單位不為職工申請認定,職工或者近親屬可在1年內(時效)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認定。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對需要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這些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工傷認定時限中止。

3、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勞動者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也有自己申請工傷認定的權利。可以先到勞動仲裁裁定勞動關係和事實勞動關係,屬於勞動關係或事實勞動關係,拿裁定書1年內(時效)可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所以如果發生了工傷事故,那麼一定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工傷認定,如果對認定結果不服的,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當然申請行政複議的時候就需要準備好相關的申請材料,而且也需要注意申請時間,否則的話一旦過了有效期,就算是申請了行政複議也可能不會再受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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