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1W

用人單位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怎麼辦

一般來説職工在發生事故被診斷為職業病或者因為工作而患病的,單位應當在三十天內向有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如果單位沒有申請的,則該職工或者親屬可以在職工受傷的一年內向有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那麼如果雙方都沒有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該怎麼辦呢?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一般來説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應當是三十天,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但如果單位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的,則不能再申請認定。但職工或者其親屬可以在受傷日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2、在提出申請之後,相關部門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則會在六十天內作出工傷認定的結論,如果職工對於不受理工傷認定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的六十天內進行行政複議,或者在三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讓有關部門受理工傷認定;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審判期限一般是三個月。如果雙方有一方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十五天內提起訴訟,二審期限為兩個月。

3、申請工傷認定的應當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並且提交以下材料:勞動者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勞動合同或其他能證明其勞動關係的材料);勞動者的身份者、社保卡;勞動者的死亡證明或者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在工作場所內發生傷害的證明;在工作時間內突然發病死亡的或者在規定時間內搶救無效死亡的,需要提供相關的搶救證明。

4、勞動者或者該勞動者的親屬準備好以上資料後應當向有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有關機構將會在規定時間內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認定的通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