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工傷認定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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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工傷認定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無論是怎樣的主體,只要是法律允許的,在向工傷認定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時候,都是會受到一個期限的限制,我們通常稱之為工傷認定的時效。如果當事人超過了規定時效再提出申請的,則很有可能不被受理。那一般進行工傷認定的期限是多久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進行工傷認定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2、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二、工傷認定書多長時間能做出

60天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所以工傷認定書一般60天就可以出來。

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在1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申請工傷認定的從業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從業人員所在單位,同時告知勞動能力鑑定的申請程序。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在《工傷保險條例》的第14、15條中具體列舉了職工認定為工傷的10中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種的,都認定為工傷。

另外,《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如果職工因犯罪、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或者因醉酒導致傷亡的,或者自殘、自殺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在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時候,並不一定就會得到受理,一般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自然工傷認定部門就不會受理了,而超過進行工傷認定的期限提出申請,就屬於這裏的不被受理的情形之一,因此也是需要當事人格外注意的。而要是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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