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工程量糾紛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W

一、道路施工工程量糾紛怎麼辦

道路施工工程量糾紛怎麼辦

如果發生了道路施工工程量糾紛,首先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的方式來協商,如果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話,那麼權利受到侵害的這方可以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院來審理,當然如果是打官司的話,一定要準備好對應的準備材料,比如起訴狀、材料證明等等。

二、道路施工工程量糾紛起訴流程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户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複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複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七)開庭審理,法官在事實清楚,公證審判的基礎上對當事人之間的糾紛作出判決。在法定的時間內,當事人沒有進行上訴的,判決書生效。

所以不管是遇到了什麼問題,都可以先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來處理,如果不能協商解決的話,那麼就只能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實際生活中,這種情況還是非常多的,所以不是到萬不得已的情況都不願意打官司。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