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三個月不發工資能否直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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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三個月不發工資能否直接起訴?

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如用人單位超過3個月不發工資,勞動者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訴呢?還是必須先仲申請裁再起訴?本站為您解答。

一、拖欠工資可直接起訴

勞動爭議案件實行仲裁前置程序,即未經勞動仲裁,當事人不得向法院提起訴訟。不過,對於拖欠勞動報酬的案件,勞動者可以直接起訴或者申請支付令。

勞動者以的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及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

二、法條解讀

《勞動合同法》第30條第2項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根據前述規定可知,為了保護弱勢勞動者,尤其是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降低討薪成本,加快追討速度,法律已經為討薪開闢了綠色通道,即對於追討欠薪的案件,不實行仲裁前置。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上述規定可知,如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不經過勞動仲裁程序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小編特別提醒,只要用超過勞資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上關於勞動報酬支付的期限未予支付勞動報酬的,就視為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用人單位超過3個月未支付工資當然屬於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的情形。如上述解答未能解決您的問題,您可向律師做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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