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節假日補休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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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節假日補休怎麼算

法定節假日補休怎麼算

根據我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以下來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一、如若安排勞動者加班從而延長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1.5倍的工資報酬。

二、如若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進行加班的,並且不能在之後的工作日進行補休的,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2倍的報酬。

三、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進行工作的,必須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3倍報酬。

用人單位安排員工休息外例如節假日、雙休日等,用人單位都需要為員工支付加班報酬,當然加班的類型也很多,屬於哪一種類型對應的多少報酬勞動者自己也應該明白,這些都不能代替和混淆,否則都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違法行為,損害了勞動者的權益,應該受到相應法律制裁。變相要求員工加班的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加班還不支付相應報酬的,都是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勞動者應該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衞自己的權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加班報酬或者是進行合理的補休。一般情況下,補休適用於非法定假日或者休息日加班時所採用的方式,如果説平時工作日下班後加班或者法定節假日加班,這種情況下,及時日後在其他工作日進行了補休,用人單位還需要為員工支付相應的加班報酬。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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