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死亡社保有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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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死亡社保有賠償嗎

意外死亡社保有賠償嗎

無論是意外死亡還是疾病死亡,社會保險均不承擔死亡賠償責任。社會保障只能在社會保障規定的補償範圍內,按一定比例補償因疾病發生的醫療費用。因突發疾病或者重大事故直接死亡的,在此期間不發生醫療費用,也不能取得社會保險金。交通事故死亡、醫療事故死亡、溺水死亡等意外死亡,取得賠償的,社會保險不再承擔賠償責任。因故死亡的,按照疾病死亡的處理辦法,辦理社會保險。支付喪葬費,扶養直系親屬的,發給一次性撫卹金。個人帳户中的養老保險餘額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只有工傷保險才能得到補償。

1、公司幫助該員工購買工傷保險,企業基本不需要賠償,由社會保險基金負責。

2、具體賠償項目和數額如下。“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受撫養人的家庭養卹金和一次性工作死亡津貼:

(一)喪葬補助金是指6個月協調區內上一年度僱員的平均月工資;

(二)供養親屬的撫卹金,按照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無勞動能力又在死亡前是主要生活來源的親屬。標準是: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核定的供養親屬撫卹金,不得高於因工死亡的勞動者的工資。

(三)職工死亡一次性津貼標準為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殘疾工人在停工留薪期間因受傷死亡的,其近親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如果暫停停工後,一級至四級殘疾員工死亡,其近親屬可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的福利。

就社會保障而言,社會保險只進行醫療補償,不存在意外死亡的補償。但工傷保險對意外死亡進行了相應的賠償。補償金包括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業死亡補助金。工傷保險只能用於工傷期間的事故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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