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結婚登記婚假法定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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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結婚登記婚假法定多少天?

辦理結婚登記婚假法定多少天

我國法定婚假一般是三天,但各地方政府規定的婚假時間是不等的。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六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雲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二條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登記結婚的,在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休假外,女方延長生育假60天,男方給予護理假30天。

二、婚假期間被公司辭退申請仲裁的時效是怎麼規定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在勞動關係,只要符合法定結婚條件就可以向用人單位請婚假,婚假的時間最少不低於三天,如果地方政府明確規定了婚假的時間,應該以地方政策為準,地方政府規定的婚假的時間通常都比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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