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延遲復工期間工資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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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疫情延遲復工期間工資怎麼算?

疫情延遲復工期間工資怎麼算?

人社部《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中明確:

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符合規定不受延遲復工限制的企業,應當依法支付勞動者工資。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二、被隔離工人的工資是多少?

依法因隔離不能正常工作的,企業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支付工資。也就是説,即使是孤立的,公司也會按照正常的工作標準進行支付。等到隔離期結束後,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員工,按醫療期規定發放工資。企業不得終止與被感染者或疑似患者的勞動關係,包括在醫療觀察期間的勞動關係。

三、勞動者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勞動者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應當根據《勞動法》明確規定的三種加班工資的支付標準,按照不同標準執行,支付加班費。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因為疫情可能導致很多企業暫時無法復工,根據人社部發布的通知規定,在企業無法復工期間應該按照正常工資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如果企業因此導致經營確實困難的,可以與員工進行協商,採用調整薪酬或者縮減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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