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衣服不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2W

一、賣衣服不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賣衣服不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支付雙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僱傭勞動者後,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自員工入職起,用人單位就需要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這是法律規定的。勞動者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應情況,如果協商不一致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未籤勞動合同怎麼申請仲裁?

沒有合同申請仲裁的話,可能給日後維權的舉證帶來不便,可以工作期間注意收集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申請勞動仲裁。

沒有勞動合同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證據有以下這些:

1、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並蓋章的社保清單;

2、去地税局打印並蓋章的個税完税證明;

3、銀行工資賬單、工資條;

4、用人單位為員工辦理的暫住證、工牌、工作服工作證等;

5、考勤記錄、入職表、派工單;

6、工友同時的證人證言;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者只有與用人單位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才能確定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如果在工作期間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發生了勞動糾紛,勞動合同就是最有利的證據,可以保障勞動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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