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怎麼證明合同履行地?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4W
勞動爭議怎麼證明合同履行地?
律師解析:對於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合同履行地為勞動者實際工作場所地,即用人單位所在地為用人單位註冊、登記地。同時根據最高院司法解釋規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當用人單位的註冊登記地與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不一致時,用人單位的主要營業地或辦事機構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所在地。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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