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勞動合同書包含的內容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5W

成都市勞動合同書包含的內容有哪些?

一、成都市勞動合同書包含的內容有哪些?

1、勞動合同期限:

法律規定合同期限分為三種: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屬這一種;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沒有具體時間約定,只約定終止合同的條件,無特殊情況,這種期限的合同應存續到勞動者到達退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2、工作內容:

在這一必備條款中,雙方可以約定工作數量、質量,勞動者的工作崗位等內容。在約定工作崗位時可以約定較寬泛的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籤一個短期的崗位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還可以約定在何種條件下可以變更崗位條款等等。掌握這種訂立勞動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崗位約定過死,因變更崗位條款協商不一致而發生的爭議。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在這方面可以約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各項勞動安全與衞生的措施,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措施與制度,以及用人單位為不同崗位勞動者提供的勞動、工作的必要條件等等。

4、勞動報酬:

此必備條款可以約定勞動者的標準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的數額及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等。

5、勞動紀律:

此條款應當將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約定進來,可採取將內部規章制度印製成冊,作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簡要約定。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這一必備條款一般是在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因這類合同沒有終止的時限。但其他期限種類的合同也可以約定。須注意的是,雙方當事人不得將法律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條件約定為終止合同的條件,以避免出現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合同時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改為終止合同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般約定兩種違約責任形式,第一種是一方違約賠償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即賠償損失的方式;二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採用違約金方式應當注意根據職工一方承受能力來約定具體金額,避免出現顯失公平的情形。違約,不是指一般性的違約,而是指嚴重違約,致使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如職工違約離職,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合同等。

二、聘書和勞動合同一樣嗎?

聘書和勞動合同不一樣,聘書不能代替勞動合同。立勞動關係的,應當及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係,但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合同的成立需經過要約、承諾、簽約三個步驟。而聘書只是一個要約,即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出的邀請,是用人單位希望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單方意思表示,即要約,勞動者接受邀請,則是承諾,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還應當據此進一步簽訂勞動合同,即簽約。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包括:勞動內容、勞動期限、權利義務等等九項條款。而聘書的內容不可能具備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如果沒有以簽約的形式固定下來,一旦發生糾紛,缺乏維權依據。況且法律規定,建立勞動關係,必須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所以,聘書不能代替書面勞動合同。

成都市的公民在簽署勞動合同時,需要按照成都市勞動合同書的模板,協商擬定符合自己情形的勞動合同。若是在合同簽署之後,又發現遺漏了諸如違約金等事宜的,也可以再次協商之後進行補籤,對於不願意補籤的,也可以在出現違約事項之後,再協商賠償事宜。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