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未滿五年辭退員工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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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未滿五年辭退員工是否違法?

勞動合同未滿五年辭退員工是否違法

只要有正當理由辭退員工就不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公司不能單方辭退員工的情形有哪些?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勞動合同的期限有哪些類型?

1、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企業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協議。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企業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閲的,沒有期限規定的勞動協議。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以勞動者所擔負的工作任務來確定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事實上,即使用人單位跟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是5年,5年到期後也不代表用人單位就可以單方面辭退員工,所以,關於辭退員工是否違法的這個問題,跟勞動合同的期限沒有任何關係,關鍵要根據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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