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七年未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是否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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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七年未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是否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工作七年未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是否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工作七年未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二、工作7年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證明勞動關係?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三、被違法辭退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仲裁申請書》。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

(二)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等;

(三)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複印件;

(四)被違法辭退的證據。

事實上,只要建立了勞動關係,不管本人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時間是多久,被違法辭退後,員工都有申請勞動仲裁的權利,只不過,申請勞動仲裁時,員工不能證明跟用人單位之間有事實勞動關係的,仲裁機構不會受理當事人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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