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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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包括哪些

對於勞動者來講,一份好的書面勞動合同能夠有效的幫助自己維護權益。而在具體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有必要了解清楚,我國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有哪些。接下來,就讓本站小編來為您解答這個問題吧。

一、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有哪些

所謂必備條款就是指法律規定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只有完全具備這種條款,勞動合同才可依法成立。這種法定必備條款又分為一般法定必備條款和特殊法定必備條款。

一般法定必備條款,是法律要求各種勞動合同都必須具備的條款。根據我國《勞動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是指當事人雙方所訂立的勞動合同起始和終止的時間,也就是勞動關係具有法律效力的日期。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合同期採取哪一種類型主要由雙方當事人商定。

(2)工作內容。工作內容。工作內容是針對勞動者而言的,是對勞動者設立的義務條款。工作內容包括勞動者從事勞動的工種、崗位、生產或工作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或應完成的任務。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這是針對用人單位而言的,是對用人單位設定的義務條款。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具體明確。包括勞動安全和勞動衞生方面的設施,設備和防護措施等。

(4)勞動報酬。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是勞動者勞動的成果返還和履行勞動義務後必須享受的勞動權利。包括工資、獎金、津貼等。勞動合同中規定的勞動報酬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

(5)勞動紀律。勞動紀律。勞動合同一般不詳細列出勞動紀律的內容,只是表明勞動者同意接受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勞動紀律一般包括上下班紀律,工作時間紀律等。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終止條件,即關於勞動合同在法定終止條件之外的哪些條件下可以或應當終止的條款。我國《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這裏所説的就是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的條件。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是指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由於自己的過失造成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按照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的規定而承擔的行政、經濟責任或司法制裁。

特殊法定必備條款,是法律要求某種或某幾種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有的勞動合同由於自身的特殊性,立法中特別要求其除了規定一般法定必備條款外,還必須規定一定的特有條款,例如,根據我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的規定,中外合資企業勞動合同和私營企業勞動合同中應包括工時和休假條款。

二、哪些情形下勞動合同無效

無效勞動合同是指所訂立的勞動合同不符合法定條件,不能發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後果的勞動合同。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或訂立部分無效的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勞動者損失。所以,用人單位應該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避免出現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

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其實也就是在勞動合同當中必須要進行説明、約定的條款,主要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七種。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整理出來的內容,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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