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遷勞動合同到期了有賠償嗎
一、公司搬遷勞動合同到期了有賠償嗎?
公司搬遷勞動合同到期沒有賠償,公司單方面不續簽的,有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解除勞動關係時補償金和賠償金的區別有哪些?
1、適用條件不同。法律對兩者適用條件都有明確規定,並不相同。支付經濟補償的條件比較簡單,強調的是向勞動者傾斜,而賠償金強調的是對損失的一種賠償。
2、主觀過錯不同。經濟補償不考慮主觀過錯,而賠償金是強調過錯責任的。
3、單向或雙向不同。經濟補償是單向的,而賠償金是雙向的,既有企業向員工賠償,也有員工向企業賠償。
4、法律性質不同。經濟補償是對勞動者的補償,而賠償金是對過錯方的懲罰。
三、勞動合同到期的續簽流程是什麼?
1、勞動合同續簽提前30天通知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其它的法定、約定終止條件出現,任何一方要求續簽勞動合同;
應該提前30天向對方發出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
並及時與對方協商,依法續簽勞動合同。
2、7日內給出書面答覆
一方接到另一方的通知,應該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答覆。
3、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續簽勞動合同,如原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有比較大的改變,雙方應重新協商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到期跟公司搬遷之間沒有什麼直接的關係,如果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有意繼續跟職工續簽勞動合同,而員工因為公司搬遷不想續簽勞動合同,像這種情況下,公司不需要支付任何賠償金,續簽勞動合同的具體事宜,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