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公司忘了續簽怎麼辦
一、勞動合同到期公司忘了續簽怎麼辦
應該提醒公司續簽勞動合同。如果公司沒有續簽勞動合同的話,超過一個月的可以要求支付雙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期滿有三種情形:
(1)老闆同意繼續簽勞動合同,而且維持原來的工資或者漲工資,員工還是不願意繼續在這幹,這時候老闆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2)老闆同意繼續簽勞動合同,但是要降工資,員工不願意繼續在這幹,這時候老闆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3)老闆不同意繼續簽勞動合同,這時候老闆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二、離職補償金的發放條件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係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5)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11)勞動合同期內用人單位破產或者解散的;
(12)勞動合同終止,地方有特殊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單位要求勞動者離職的話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離職補償金。並且要注意,壞運氣,哺乳期、病假期以及快要退休的員工是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就算勞動合同到期了的,也應該無條件的順延。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話需要支付離職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