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簽到退休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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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簽到退休止嗎?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簽到退休止嗎?

是這個意思,即使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男職工年滿60歲、女職工年滿50歲,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後開始領取養老金時勞動合同自動終止。無固定期限是沒有合同終止時間的,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終止期限,屬於固定期勞動合同。

只要公司為員工購買五險一金,員工到法定退休年齡,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和勞動合同期限的是否固定無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籤勞動合同後可以辭職嗎?

勞動者簽了勞動合同也可以辭職。因為我國法律上律賦予了勞動者單方辭職的權利,當用人單位沒有過錯時,勞動者只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辭職。如果單位存在過錯的,比如沒有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不用履行通知義務就可以辭職。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沒有終止的時間,可以使員工在本單位幹到退休。還在勞動合同的履行期內,勞動者提出離職,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但是如果用人單位存在法定過錯情形,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不用履行通知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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