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勞動合同後辭職違約金要給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6W

一、籤勞動合同後辭職違約金要給嗎?

籤勞動合同後辭職違約金要給嗎?

勞動合同期間離職一般不交違約金。

首先是勞動者需要支付違約金的情形,即在用人單位合法用工的情況下,如果勞動者主動辭職,是要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的。

其次,勞動者不支付違約金的情形,即用人單位存在違法用工,法律上做了很明確的規定。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以上情形都是用人單位違法用工的行為,如果勞動者以此為理由提出辭職,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

二、勞動合同變更違約如何維權?

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中已經約定的內容進行變更一定要建立在平等自願,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

變更勞動合同,應當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並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在實際生活中有一種情況,那就是書面的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了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動員工的工作崗位同時調整工資,如果有這樣的約定,那麼員工應當遵守這樣的約定,單位的調崗調資行為還是有法律依據的。

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明確約定自己的權利義務。建議大家既要及時簽訂勞動合同,同時又要注意所簽訂的條款內容,一旦簽訂下來,一方面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變更內容;但另一方面如果有明確約定單位可以單方變更的情況下,還是必須接受,除非是無效約定。

簽訂勞動合同後辭職不用的違約金,變更勞動合同時,出現違約行為,員工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這是員工維權的主要方法。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要得到用人單位和員工的同意,要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新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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