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傷殘賠償標準包括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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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傷殘賠償標準包括什麼?

一、勞動合同法傷殘賠償標準包括什麼?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有以下幾種情況: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

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二、傷殘保險待遇

(一)傷殘補助金--一級 24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級 22個月的本人工資 三級 20個月的本人工資 四級 18個月的本人工資。

其要求有三:(1)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醫療待遇。(2)致殘被鑑定一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3)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二)傷殘津貼--一級 本人工資的90% ; 二級 本人工資的85% ;三級 本人工資的80% ;四級 本人工資的75%。

其要求有四:(1)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2)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3)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4)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三)傷殘補助金-- 五級 16個月的本人工資 ;六級 14個月的本人工資。要求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四)傷殘津貼--五級 本人工資的70% ;六級 本人工資的60%。

其要求:(1)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2)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3)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五)工傷醫療補助金及傷殘就業補助金--五級、 六級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在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確定了勞動關係後,雙方也是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同時用人單位也是需要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在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受到了意外事故後,也是可以通過工傷保險來索要相應的賠償,那麼也是需要勞動者在發生工傷後及時的進行鑑定,根據鑑定結果來索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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