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怎樣才具有法律效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8W

一、勞動合同怎樣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合同怎樣才具有法律效力?

1、勞動合同的主體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勞動者,即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通常為用人單位即具有使用勞動能力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企業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雙方在實現勞動合同的過程中具有支配與被支配﹑領導與服從的從屬關係。

2、勞動合同的內容具有勞動權利義務的統一性和相對性。沒有隻享有勞動權利而不履行勞動義務的,也沒有隻履行勞動義務而不享有勞動權利的。一方的權利就是另一方的義務。

3、勞動合同客體具有單一性,即勞動行為。

4、勞動合同具有諾成﹑有償﹑雙務合同的特點。

5、勞動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質利益關係。

二、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哪些原則?

1、合法的原則。

所謂合法,就是依法訂立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的行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必須符合三項要求。

(1)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資格。作為用人單位,應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組織等用人單位。作為勞動者,必須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在我國應是年滿16週歲的自然人。

(2)勞動合同內容要合法。勞動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強制性法律的規定。

(3)訂立勞動合同形式要符合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我國訂立勞動合同要以書面形式。

2、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原則。

平等,是指當事人雙方的地位平等;自願,是指訂立勞動合同完全出於當事人的自己的意願,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意願強加給另一方;協商一致,是指當事人雙方在充分表達自己的意思的餓基礎上,經過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但在現實生活中,勞動這往往處於弱勢地位,在就業難度不斷加大的現實面前,有時為了找到一個工作,往往會接受相對用人單位有利的,對自己不利的條件。

簡而言之,要想勞動合同具備法律效力,首先他肯定是合法的,其次,他肯定是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的,而且勞動合同中必須有必備的七款條約,除此之外,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進行約定條約,但是約定條約一定要遵守法律的相關規定,而且勞動合同他是有償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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