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工人超過10年的工人怎麼籤勞動合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6W

一、國企工人超過10年的工人怎麼籤勞動合同?

國企工人超過10年的工人怎麼籤勞動合同?

只要和單位有勞動關係,就應該籤勞動合同,不論是入職多久的,不論籤籤固定期合同或者無固定期合同,都應該有在有效期內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只要在一個企業接連做了10年了,企業就應該與職工簽定無固定期限合同。但企業為了躲避這個條款,在職工快作業滿10年時,以各種形式強逼勞動者辭去職務,或許不與勞動者簽定合同,等過了幾個月,又從頭招回職工持續作業;或許職作業業滿10年,再次簽定合同時,合同的時間不是接連的。

企業剛開始實行勞動合同準則或國企改制,職工在該單位現已作業了10年,離退休沒有10年的。

此種景象是針對一些大型國企、央企的;此種景象也要求作業滿10年,與第一條不同的是,接連作業滿10年的舉證不是靠勞動合同,而是看實際,而第一條的10年是看此勞動合同里約好的期限。

首先針對於簽署勞動合同的問題,用人單位在和員工簽署合同的時候,必須明確的和員工確定好合同的相關類型。在超過十年以上的員工進行續約的時候,最好是簽署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如果沒有進行簽署無固定期限合同,而是利用期限合同做工齡上的漏洞的話,員工可以直接進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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