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三方協議還要籤勞動合同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3W

一、簽了三方協議還要籤勞動合同嗎

簽了三方協議還要籤勞動合同嗎

要,在實踐中一般是學校、應屆畢業生、用人單位三方簽訂協議後,再由用人單位和應聘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

“三方協議”即《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應屆畢業生在第一次就業時簽署的協議,通常由教育部門、相關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由學生本人、學校和用人單位三方簽訂,作為報到、轉接户口關係的依據。“三方協議”是明確畢業生、學校、用人單位三方在應屆畢業生就業過程中權利義務的書面文件。而勞動合同是由用人單位提供,經與畢業生平等協商後簽訂的,對工作崗位、工作待遇等勞動法上權利義務關係進行約定的書面文件。《勞動合同法》第10條明確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二、如何簽訂三方協議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户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三方協議書只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簽訂的就業意向,不是勞動關係的法律文件,對勞動關係沒有約束力,只有畢業生到單位報到,並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意向變為現實之後,畢業生才能和用人單位形成正式的勞動關係。

應屆畢業生,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着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為了保障自身權益,籤三方協議要注意細節和簽約事項。在簽訂三方協議前,要與企業充分地洽談,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關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才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瞭解。詳細瞭解用人單位的情況,包括規模、效益、管理制度等,還要了解自身與用人單位的權益、職責關係,瞭解協議期限。在協議中,崗位、待遇、工作環境等都沒有體現,因此,畢業生要先對用人單位做好充分了解,認真考慮自己的權利與義務關係,權衡利弊。

一旦簽了三方協議,就要受法約限制。不要出現籤三方協議後違約問題,以免給人留下不誠信印象,給自身帶來負面影響,頻頻違約會形成一種惡性循環。畢業生簽訂協議書時要慎重,畢業生在協議書上籤了個人意見,用人單位在協議書上簽字蓋章後,該協議即開始生效,畢業生不得單方面終止協議。在簽訂合同或解除協議之前,該協議都具有效力。如果在簽訂之後,又有其他就業選擇,必須與原單位辦理書面解約手續,經用人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備案後,辦理改派或其他手續。但畢業生可能要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三、三方協議的時效是多長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為相互瞭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六個月的考察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國家機關、高校、醫藥研究所、醫療行政部門採用見習期,為一年,試用期採用於企業、公司(包括外企、合資、私企),與醫院建立勞動關係的採用試用期。為15日-6個月。見習期可以延長,試用期不能。見習期是具有一定強制力,試用期是雙方約定。

應屆畢業生在和用人單位和學校簽訂了三方協議之後,還是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在畢業以前可以進行改簽三方協議的。三方協議並不代表就建立了勞動合同的關係,只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才代表勞動關係的正式建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