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交接單要寫什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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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交接單要寫什麼內容?

一、工作交接單要寫什麼內容?

1、工作交接單一般是指需要繼續完成的工作任務清單一般用於離任人員與繼任人員的工作交接以便繼任人員快速接手工作工作交接單內容可參照如下幾點。

2、崗位名稱。

3、現有崗位應負責的主要工作任務可單項列出註明每項工作的完成期限及聯繫人員聯繫方式。

4、標註每項工作的完成進度應與哪些部門及人員溝通和跟進。

5、按工作交接單完成交接後交接人與被交接人在工作交接單上簽字確認再由上級領導簽字確認工作正式完成交接。

二、交接工作應儘快準備

一旦員工遞交了辭職報告(申請)後,交接當中的一些工作就應着手準備了。

一般情況下,如單位不收辭職信,勞動者可選擇用快遞方式。用人單位不接收或是“不批准”辭職信,實際上是對用人單位自己不利,如果勞動者告知用人單位後離職,之後又回來起訴用人單位,則屬於勞動關係解除不明,用人單位則很可能面臨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不利後果。

此外,如果勞動者決定要辭職,也不在乎經濟補償金,在單位“不批”的情況下,選擇直接離開,若單位以其曠工等為名將勞動者“開除”,則用人單位也不能以此為由拒絕支付工資。

所以,公司規定的提前一個月申請,其實重在讓員工有個離職要提前申請的意識,並不能限制員工的辭職。如果真有員工離職了,建議首先和員工積極溝通,完成交接工作:原則上只要完整的將工作交接完即可,將各項工作明細列清楚,都有接交人。不要存在一個月後才能讓該員工走人的想法,只要交接完,剩餘的天數可採取讓其請假的方式解決,到最後一天來正式走單即可。

工作交接是公司企業中經常遇到的事項,對於有員工離職的情況下,需要與下一位員工進行工作事項的交接,目的在於對當前的工作情況進行説明,以及未完成的工作進行交待,也是便於公司的生產和運營等情況,具體情況下,應當按照公司的相關管理規定來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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