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新員工入職體檢項目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9W
一、一般新員工入職體檢項目有哪些?
1、血常規18項
2、肝功能:谷丙轉氨酶、穀草轉氨酶檢查肝功能最直接的指標。
3、心電圖:檢查心臟最常用的方式。
4、胸透:心、肺、膈疾病檢查。
5、外科:檢查皮膚、淺表淋巴結、甲狀腺、脊柱、四肢關節等有無異常。
6、內科:心、肺、肝、脾、膽囊、神經系統檢查等。
7、眼科:視力、眼瞼、結膜、眼球、色覺、眼底、裂隙燈檢查等。
二、入職的手續主要有哪些?
1、填寫《員工履歷表》。
2、發放向新員工介紹公司情況及管理制度的《制度彙編》,使其具備基本公司工作知識,要求其通過公司內部網絡瞭解進一步情況。
3、按照《新員工入職手續清單》逐項辦理入職手續。
4、確認該員工調入人事檔案的時間。
5、向新員工介紹管理層。
6、帶新員工到部門,介紹給部門總經理。
7、將新員工的情況通過E-mail和公司內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員工通訊錄。
9、簽訂《勞動合同》
三、入職後試用期一般是多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在法律上並無明確的規定入職體檢的項目,這也得看員工本人蔘加的到底是什麼性質的工作,就像是報考公務員的話,那麼體檢可能就比較嚴格,還有入伍徵兵。一般公司都是正式決定聘用哪些員工之後,在辦理入職以後才會通知這些員工進行體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