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社區居住證明需要什麼條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3W

一、辦理社區居住證明需要什麼條件?

辦理社區居住證明需要什麼條件?

對於居住證明辦理是要求公民滿足以下條件才可以申請辦理:

1、公民在當地社區居住且辦理居住信息登記

(建議居民拿房產證明暨户口本提前到社區進行信息登記)

2、如未在社區進行信息登記,請攜帶:

①可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證原件、户口簿等資料

②物業小區開具的居住證明

③房產本、購房合同等有效證件。

即可開具居住證明。

二、辦理居住證明需要什麼手續嗎?

要攜帶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居住證明是當事人所居住的當地派出所裏提供的證件,以證明現在在這裏臨時居住,相當於暫住證。居住證明現在似乎是我們必不可少的一項證明,居住證明分為兩種類型:本地户口的居住證明和外地户口人居住證明。

居住證明是公民帶上有效的資料到當地派出所或者社區機構辦理的,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三、居住證辦理程序:

1、申請人向街道辦事處政務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2、街道辦事處政務服務中心初審後,2個工作日內交報轄區派出所;

3、市公安局審核後,對符合申領要求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制證;

4、辦理完畢後,由街道辦事處政務服務中心通知申請人領證。

四、需要多長時間辦理下來:

經審核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發《居住證》。

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發的,可延長至30日。

申領人領取《居住證》時,需持《居住證受理回執單》、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居住證明對於一個外地的工作者來説是特別重要的,只有合法的辦理了居住證明才能更好的享受當地的所有待遇,因此,在辦理的時候一定要多諮詢一下,提交好所有相關的材料,這樣才能夠更好的,更快的進行辦理,不會浪費時間。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