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投訴時間有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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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投訴時間有哪些規定?

勞動者是勞動權利的享有者,也是勞動義務的履行者,當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勞動者可以進行投訴。那麼你是否清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勞動投訴,應在多少時間內完成?本站在本文中主要為你介紹勞動保障投訴時間

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勞動投訴,應在多少時間內

5個工作日內。《關於實施<條例>若干規定》第十八條對符合下列條件的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受理,並於受理之日立案查處:  

(一)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發生在2年內的;  

(二)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所造成的;  

(三)屬於職權範圍並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對不符合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投訴人。對不符合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投訴,機構應當告知投訴人補正投訴材料。

二、舉報與投訴

舉報和投訴是不同的,請分清您的訴求行為。

1、舉報,是指組織和個人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檢舉、揭發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違法事實或者違法線索的行為。

舉報人不是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唯一當事人。一般情況,舉報人與案件的查處沒有直接利害關係。

如果案件的處理與您本人沒有直接的利害關係,或者您不是唯一的當事人但希望同時維護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那麼您是舉報人,您的訴求行為就是舉報。

2、投訴,是指當事人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後,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違法行為侵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當事人要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保護其合法權益的行為。

如果您是當事人,案件的處理與您本人有直接的利害關係,那麼您是投訴人,您的訴求行為就是投訴。

三、投訴(舉報)投訴範圍

1、用人單位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童工;

3、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

4、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

5、用人單位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6、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後,不按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7、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收取保證金、押金等費用或者扣押勞動者證件的;

8、用人單位拒不支付或者不按標準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和節假日工資報酬的;

10、用人單位違反女職工、未成年工、殘疾人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

11、其他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經小編的介紹,關於“勞動保障投訴時間”中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該在幾日之內受理這一問題你是否清楚瞭解,小編要提醒你的是,投訴和舉報是不同的,要分清。其次就是,為了避免以後不必要的勞動糾紛,你自己要熟記勞動細則,清楚自己的權利和義務,遇到上述需要投訴的事項時,及時依靠合法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免遭受更大的損失。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梅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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