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生病享有哪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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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生病享有哪些待遇

生病是人之常情,我國規定員工在生病的時候是可以享受一定待遇的,那究竟員工能夠在生病期間享受哪些待遇呢?很多勞動者都以為生病請病假是要扣工資的,其實不但不扣工資,還要支付相應的工資。下面本站小編帶來員工生病享有哪些待遇的文章。

一、員工生病享有哪些待遇

首先,對於員工而言,病假屬於有薪假期。根據我國現行勞動法律、法規、政策性文件的相關規定,任何用人單位的職工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用人單位應該根據職工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期。

醫療期的具體計算方法是:自職工病休之日起開始計算,在規定的時間內累計病休時間達到規定醫療期時限的視為醫療期滿。連續病休的,其節假日按病休日計算。

二、員工福利包括哪些部分

我國的福利包括社會福利和員工福利兩個部分,社會福利是指國家為所有社會成員提高物質、文化生活採取一系列必要措施。員工福利是指企業為本單位的員工為解決共同的消費需要而採取的必要保障。根據提供的服務不同,企業對員工福利有以下幾部分組成:

工作日內的休息:包括中午餐的休息、午睡等。

每週休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企業應執行每週工作40個小時的工時制度,企業不得任意延長工作時間,如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得超過1個小時,最長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安排勞動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年休假:國家實行帶薪休假制度,員工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帶薪年假。

探親假:根據《關於員工探親的規定》規定在企業工作滿一年的固定員工與父母或配偶不在一起,又不能用公假團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假。未婚員工探父母假為一年一次20天,而因工作需要兩年探一次,可合併使用延長至45天。已婚員工探配偶一年一次30天,此外,還規定已婚在一起的員工可四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的假期,假期為20天,在法定節假日期間探親的,時間不足上述規定的可以補齊,探親期間工資照發,交通費可全部報銷或按照探親假性質部分報銷。

法律規定的節假日:員工的節假日包括元旦、春節、五一勞動節、國慶節、婦女節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

各種補貼:如企業為員工發放的交通補貼、伙食補貼、住房補貼、特困補貼、服裝補貼、子女教育補貼、水電費補貼、取暖補貼、降温補貼、洗理補貼等。

修建的各種服務設施:如企業興建的食堂、學校、幼兒園、浴室、俱樂部、電影院、圖書館等。

企業完善福利設施,有助於企業挽留人才,吸引人才,是對員工工作的一種總體報償的一部分。在企業考慮福利制度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將税後利潤提取一定比例用作員工福利基金。

員工在病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僅不能剋扣員工的工資,反而還需要按照員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支付相應的工資。一般來講,工作年限越長的,領取的工資越多,但最多不得超過職工本人工資。若你對這方面還有什麼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向本站在線律師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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