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補繳北京買房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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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補繳北京買房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肯定在北京買房的話,對社保以及其他税費的繳納問題是有所要求的,達不到一定的年限就算有錢可能在北京也是沒辦法買房的。如果當事人的社保交費年限不符合規定那開發商也沒有辦法,所以在北京買房遇到這種情況的當事人只能自己瞭解一下,社保補繳北京買房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社保補繳北京買房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1、社保可以補繳

2、買房資格(連續五年納税(可以斷月不能斷年)(連續60個繳納社保(其中最多隻能有3個月社保補繳的)諮詢住建部)

以社保來進行購房資格審核時,如有中斷,需在90天內補繳不超過3個月的社保,否則將被認定為中斷。補繳一般需要所在單位辦理。

而對於單位來説,因單位原因造成斷繳的,可以申請延遲補繳,但不能超過3個月。因工作斷檔等個人原因造成的入職前的斷繳,需諮詢所在單位是否可以為員工補繳。

2016年10月11日起,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可直接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為員工進行網上申報社保補繳,不需要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網上申報補繳目前只允許因單位原因造成的近3個月的補繳。

網上辦理社保補繳申報需符合兩個條件:

(1)單位與銀行和社保經辦機構已簽訂“北京市社會保險銀行繳費協議”。

(2)單位申請有“北京市政務單位數字證書”。

符合補繳條件的,單位需按照以下規則為員工申請網上補繳:

(1)用人單位可在3個月內為員工申報補繳近3個月的社會保險。

例如,小李2月份在A單位入職,但因上家單位調轉對接原因,小李的社保2、3、4月均未繳費,5月正常繳費,那麼A單位可以在5月社保繳納日-7月30日間為小李辦理繳費月為2、3、4月的補繳。

(2)補繳按照“順序補繳”原則進行

例如單位為某職工申報補繳6、7、8月的社保時,可以只補繳8月的社保,也可以只補繳7、8月的社保,但不能只補繳6月而不補繳7、8月的。

(3)補繳時,以單位為員工辦理增員時申報的社保繳費工資,按照上下限標準核定後,作為補繳的繳費基數。

(4)單位須為職工同時補繳五項社會保險。

符合條件的單位每月5日至25日,每天6點至下午5點間可登錄“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選擇“單位申報個人補繳”進行操作。

不符合補繳規則,或者在網上申報辦理時間之外補繳的單位,仍需要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人工補繳。

非京籍人員想在北京購買住房,但是社保斷繳或補繳超過3個月的,需要查看個税繳納情況以確定是否有購房資格。

如果社保或者個税有斷繳情況,建議先去不動產登記中心確認購房資質再買房籤合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小編可以給大家總結幾點非常關鍵的信息,那就是在北京補交社保的話只能補交三個月的,所以中間社保斷交的時間如果太長的話就比較麻煩了。如果自己不抓緊時間提出補交社保的申請,在北京這種地方社保補交也是要按照一定的順序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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