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拒絕調崗主動離職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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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工拒絕調崗主動離職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嗎

員工拒絕調崗主動離職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嗎

1、調崗方案合理,無法得到經濟補償金

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明確説明公司能根據實際需要調配員工職務的話,調崗方案就有合理存在的可能性。員工調崗後,若與原先的工作崗位沒有任何差異,甚至工作條件更為優越,員工再因為不滿意而離職的話,將無法得到經濟補償金。

2、調崗方案不合理,可能得到經濟補償金

(1)單位調崗其實是僱傭單位與員工協商的結果,如果雙方在所簽訂的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公司可以進行人員調配,那麼公司擅自進行人員調動,就可能違反勞動合同的約定,勞動者可以拒絕崗位調動,甚至請求解除合同。

(2)有時公司在調崗時,可能還會涉及到工資下調,工作環境變差等問題,如果在合同中對這方面有事先約定,都屬於調崗不合理的情況。

(3)但調崗方案是多麼不合理,只要公司沒有表明辭退員工的意願,員工都不能以此為藉口曠工,否則將會因為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反而成為了公司合理辭退員工的理由。這時,員工會無法得到經濟補償金。

3、員工被迫主動辭職

員工離職有時可能是被迫的,不同意調崗,待在原工作崗位也沒有好眼色,員工會認為自己是被被公司逼着辭退的。雖然公司可能會有些“整蠱人”的做法,但只要公司沒有違反合同,且損害合同權利,主動辭職就不會得到經濟補償金。

4、能獲得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勞動者能獲得賠償金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兩大類情況:

(1)第一類:勞動者因為用人單位有違反勞動合同或違法行為而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例如:未按照合同提供勞動保護、未及時支付報酬及社會保險等

(2)第二類:用人單位因為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或者勞動合同無法履行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例如:公司重整、技術變革需裁員、勞動者培訓後仍不能勝任工作。

經濟賠償金只有用人單位違法辭退勞動者的情況下,才會有經濟賠償金,勞動者主動辭職是沒有任何的經濟賠償金。辭職正式員工需要提前三十天遞交辭職報告給用人單位,試用期員工需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單位,不辦理辭職手續用人單位不得為由剋扣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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