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曠工被辭退員工如何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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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曠工被辭退員工如何要求賠償?

因曠工被辭退員工如何要求賠償?

只要是曠工都不能得到賠償。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2、因此你所説的情形,可以依據上述規定,以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為由解除與其之間的勞動關係(即辭退)。法律上對曠工幾天並沒有規定,具體可以按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規定執行。

3、如果員工曠工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用人單位有權向勞動者主張賠償要求。

二、勞動法的相關條款?

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係以及與勞動關係有密切聯繫的其他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各國勞動法的表現形式不同,但大都包括以下基本內容:勞動就業法,勞動合同法,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制度,勞動報酬,勞動安全與衞生的程,女工與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制度,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社會保險與勞動保險制度,職工培訓制度,工會和職工參加民主管理制度,勞動爭議處理程序以及對執行勞動法的監督和檢査制度等。勞動法最早屬於民法的範圍,十九世紀以來,隨着工業的發展,勞動法在各國的法律體系中日益佔有重要的地位,並逐漸脱離民法而成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

三、合同期限未到的限制是什麼

《勞動合同法》同時規定,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綜合上面所説的,辭退員工是屬於用人單位所擁有的權利,只要勞動者違反了公司法的制度,那麼用人單位就可以在無責任的情況之下而進行辭退員工,但如果是屬於用人單位的過錯,那麼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一定要按流程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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