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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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什麼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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